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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视频丨事关公积金缴存使用,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权威解答

2024-03-28 编辑: 宋倩
 
  Hi威海客户端讯 3月26日,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、主任宋斌带领区市管理部、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听市民来电,倾听市民诉求并为市民解疑答惑。
 

  现场,宋斌和相关负责人员接听市民来电,解答市民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等方面的问题,对现场无法立刻解决的事项均记录形成工单,并按照12345热线工作流程办理。

 
  现场接听结束后,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立即召开专题会议,并将当天受理的问题和12345热线中心梳理的9件难点问题进行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。
  这些发生在身边的问题,有了权威解答:
 
  1.就职于某非公有制企业,公司不给缴纳公积金,是否合理?
  非公有制企业也要为在职职工缴存公积金
 
  市民:就职于某非公有制企业,期间公司未给缴纳公积金,是否合理?
 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: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第二条规定,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,是指国家机关、国有企业、城镇集体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、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社会团体(以下统称单位)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。非公有制企业与国有集体企业一样,也要为在职职工缴存公积金。
 
  2.威海市公积金有哪些提取条件?如何办理提取?
  威海市公积金共有10种提取条件,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大厅申请办理
 
  市民:我想提取住房公积金,咨询有哪些提取方式?如何办理?
 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:根据《威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目前有10种情形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公积金:(一)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(二)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(三)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;(四)具有产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;(五)离休、退休的;(六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(七)出境定居的;(八)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,账户封存满半年的;(九)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;(十)法律法规或管理中心确定的其他情形。
  符合条件的职工,可以登录公积金网站查询具体的提取材料,携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大厅或通过公积金网上服务厅、手机App申请办理提取。
 
  3.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否可以自行选择?
  在还贷能力范围内,可自行选择
 
  市民:我想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,想咨询贷款额度是否可以自行选择?是否可以提前还款?
 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:在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和还贷能力范围内,贷款人可以自行选择贷款金额。在贷款发放后,贷款人也可以随时申请办理提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。(Hi威海客户端记者 董倩萍)